回首頁捐款用途

捐款用途

(一)
學校所獲捐款用以補助前述照顧對象,使其順利就學。捐款為指定用途者,則依其指定用途支用;指定用途之捐款若有賸餘,經徵得捐款者之同意得改作其他個案之補助。
(二)
個案學生若已接受其他經費補助,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,但其他補助仍無法解決其困難時,得依需要再予補助。
(三)
每一個案學生之補助標準由學校校務會議公開訂定之,以能解決或減輕個案學生困難,使其順利就學為原則。